(相关资料图)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协调发展指引》中,对于买卖房产或出租提出了多项减免: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及契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较为重磅的有两条:一 是个人卖房可减免增值税,二是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现行征收的标准是1)若购买的是未满两年的房子,增值税按照5%的比例来收取;2)购买非普通住房,但房产登记时间在两年以上,将房子的出售价格减去当初购买房子的价格,再按照此差额的5%进行收取。3)购买房产登记超过两年的普通住房,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减免增税的意味着未满2年的房子及满五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上市交易可减免增值税。有可能是减少税收标准也有可能是免征增值税,具体需要看地方的税收优惠细则。
个人所得税目前缴纳的标准,个人转让唯一住房满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满5年或者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本次税收优惠指引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无论房屋拿证是否满5年出让房屋无需满5年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房屋价格为300万且家庭住房未满5年,可以减少3万元的房屋交易成本。
本次《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覆盖面较广,不仅是房屋转让的税收优惠,还包含房屋出租的税收优惠,企业税收优惠等等。税收优惠也是继中央政治局会议之后对提振下半年经济的实质性举措,对提振经济有着促进作用。同时,降低房屋交易成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买卖双方的入市积极性,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入市信心不足,实质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也释放了积极的政策信号,对提振市场信心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