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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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2 年本人史宏伟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
实、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2 年度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
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8 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
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
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2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席了两次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
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
同意意见:
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年度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1 年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就《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就《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就《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现场检查工作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获悉公司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责任,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责任。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
行使了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
执行情况。
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忠
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史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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